商標搶注的行為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有時候搶注商標的行為是違法的,會給他人造成很多損失,但不是所有的商標搶注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一定要加強商標保護意識。那么搶注商標是什么行為?下面就由知春路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股東搶注商標屬于侵權行為。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也屬于搶注。進而,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商標搶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商標搶注是指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注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為。
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國際條約中對商標權的主體都是開放的,一般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的組織均可以申請注冊商標,只要所申請的商標符合注冊商標法的規定,則其注冊商標的行為就是合法的,因此,一般在A國注冊的商標在B國被他人注冊后,后一種注冊行為一般是合法的。
但有關馳名商標在法律的保護上存在例外,依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二規定,凡被成員國認定為馳名商標的,不論在請求保護的成員國注冊與否,應禁止他人搶先注冊和禁止他人使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第16條也包括了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因此,如果被國外或其它地區搶注的商標是屬于我國的馳名商標,則該搶注行為應當認定為違法。但是否認定與馳名商標卻是保護國的法律為準。
還有一種是惡意搶注,依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七的規定,商標未經所有權人授權以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名義注冊的,該商標所有人所有權反對該項申請的注冊或要求予以撤銷,依據此規定,如果搶注人是原商標所有的人代理人或代表人,則這樣的搶注行為是違法的,原商標權人可以請求搶注地的當局將該注冊行為撤銷。
(一)搶注未注冊商標。
中國商標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公告期3個月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注冊。
中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有條件地確認搶先注冊他人先使用的商標行為為法律禁止的行為,在堅持注冊原則和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法律對于絕對的申請在先原則作了合理調整。強調申請在先必須建立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不允許盜竊他人已經使用并且已經建立信譽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注冊,彌補了絕對注冊原則的缺陷,防止事實上的不公平情況的出現。
(二)搶注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權是經國家法律確定的權利,但受到地域和時間的限制。
地域性決定了一個商標在某一個或幾個特定國家地區獲得保護,在注冊國或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則不能獲得保護。這就可能使甲在丙國將a商標在b種商品或服務上進行了注冊,如甲未在丁國為同樣的申請注冊,則可能會有乙將a商標或近似a商標的商標在b種或類似b種的商品或服務上,在丁國申請注冊或先于甲申請注冊并獲得核準。雖然此種搶先注冊商標的行為在道德上似有可議之處,但在法律上該注冊并無不當。
(三)搶注馳名商標比搶注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已注冊的非馳名商標更復雜。
馳名商標在他國或地區被他人搶先注冊后,該馳名商標的原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能否在該國或地區獲得保護,最終完全取決于被請求保護的國家或地區的主管機關根據其本國的法律認定。認為他人的搶先注冊正當的,原商標所有人將在其轄區內失去該商標的所有權,不能得到保護;反之,如認為注冊不正當的,則能獲得保護。
(四)權利沖突問題。
解決不同類型知識產權的權利沖突問題,現行法律已有一項基本原則,就是“保護在先權利原則”。這一原則是民法公平、誠信原則的體現,并在專利法、商標法中都有具體的規定。從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看,圍繞專利權、商標權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分別受不同的法律調整,并不存在誰高誰低、誰強誰弱之分。如果發生權利沖突,就適用“保護在先權利的原則”。
以上就是知春路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搶注商標是什么行為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通過搶注他人商標獲得不當利益,會造成企業損失的事件發生。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知春路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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