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證》是注冊商標的法律憑證。商標注冊人在印刷其注冊商標標識,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他人的商標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時,都必須出具《商標注冊證》。因此,當《商標注冊證》丟失后一定要申請補辦,而在補辦的過程中對于書件填寫要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書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其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后面填寫證明文件號碼。
3.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注明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信地址。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并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5.商標注冊號應按照《商標注冊證》填寫,一份申請補發一個《商標注冊證》。
6.共有商標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請。
7.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處蓋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此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由于商標業務的專業性和權威性。以及商標補證業務書件填寫的各種要求,用戶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可以先咨詢獲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或者根據自身的實際需求委托代理公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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