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收到《關于第16277983號“繡花錦”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蘇州康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繡花錦”商標在新鮮蔬菜商品上被裁定予以無效宣告。歷時數月,南潯區在這場商標“保衛戰”取得了初步勝利。這“繡花錦”,究竟為何讓南潯區苦苦“追尋”?
“拿回繡花錦”初嘗勝績
繡花錦不是華彩錦繡,而是發源于南潯古鎮的一種特產蔬菜,是南潯人民精心培育出的特色優良蔬菜品種,外形與普通青菜(小白菜)相似,但菜莖稍細,菜葉邊緣有細細的鋸齒形,葉面脈絡像刺繡錦緞,故得此名。民間傳說中,繡花錦是由西施洗過胭脂的水澆灌普通青菜而得的新品種,故又稱“美女菜”。
作為南潯知名特色農產品,繡花錦是當地的一張金名片。為了更好地展示這張名片,自2018年5月起,南潯區計劃申請注冊“繡花錦”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從法律層面進行有效保護。然而,前期調研顯示,早在2015年1月30日,蘇州康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便已提出“繡花錦”商標的注冊申請,并于2016年4月28日被核準注冊使用在新鮮水果、新鮮蔬菜、植物種子、自然花等商品上。
“蘇州康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的主營范圍為環保治理工程設計與施工、環保治理技術開發轉讓及服務、環保治理設備銷售等,所屬行業、營業范圍都與農林業產品相距甚遠。”南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科副科長施宛莎表示,該公司所處地與南潯直接接壤,同處太湖流域,對繡花錦系南潯特色農產品理應知曉,其注冊行為在施宛莎看來帶有主觀惡意。
對此,南潯區迅速啟動了一場“拿回繡花錦”行動。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相關知識產權專業人士對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進行深入探討,并通過圖書館及檔案館檢索等多種途徑,收集到史實記載、傳說記載等多種證據材料。如根據《新民晚報》《解放晚報》《浙江省鄉鎮街道年鑒》《南潯區旅游資源普查報告》等媒體報道及文獻記載,“繡花錦”三字是南潯當地一種約定俗成的蔬菜通用名稱,得到周邊群眾公認。在搜索引擎和社交媒體平臺中搜索關于“繡花錦”的介紹,也幾乎全部指向南潯獨有的特色農產品。
基于此,南潯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于2018年11月提交了蘇州康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冊“繡花錦”商標無效宣告請求和佐證材料。在審查相關證據材料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認可了南潯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的申請,于今年8月20日作出《關于第16277983號“繡花錦”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宣告蘇州康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繡花錦”商標在新鮮蔬菜商品上無效。
“丟失繡花錦”事出有因
“南潯繡花錦早在明朝時期便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以南潯鎮方圓20公里內種出來的最正宗。烹調得當的南潯繡花錦香氣撲鼻,口感軟糯,曾一時風靡上海灘。但如今,南潯繡花錦卻不‘香’了。”南潯區農業農村局農村建設與管理科科長姚學良說,現在繡花錦種植面積萎縮,大多都是散戶在種,最多也就是幾畝地,沒有上規模的農業企業大面積種植,因此疏于管理,導致繡花錦在本地長期得不到有效保護,被他人順利注冊商標。
“在湖州與南潯繡花錦命運相似的,還有庚村洋桃、道場雙塘雪藕、太湖百合等,均面臨著種植面積萎縮,疏于管理等問題。”姚學良說,庚村洋桃是湖州傳統的特色名果,至今已有上百年的種植歷史;道場雙塘雪藕,以糯、脆、出粉高而出名;太湖的百合,因種在太湖一帶而出名,風味醇正,同山上百合不一樣。這些均是湖州的傳統農產品,具有明顯的地域特色,可這些地標產品近幾年均處于種植面積萎縮的狀態。
姚學良認為,這些產品之所以呈現頹勢,主要是因為對它們的宣傳和銷售組織不夠,從而導致銷售價格不高,銷量不多,因而農民種植的積極性不高。此外,沒有上規模的農業企業大面積種植,也是這些名特產品種植面積萎縮非常重要的原因。
“重振繡花錦”任重道遠
“阻擊他人注冊商標只是我們‘重振繡花錦’行動的第一步。”施宛莎說,南潯區目前正加速整理、歸納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所標示地域范圍劃分、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等9項證明材料,準備向商標局提交“繡花錦”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注冊申請,以法律支撐促進特色農產品質量及市場競爭力雙提升,從而重揚繡花錦美名。
施宛莎介紹,不僅僅是繡花錦,針對此次本土產品被異地企業注冊商標事件,當地將開展全域商標注冊保護專項調研排摸,從本土品牌保護意識不強、注冊商標總量不大等問題切入,啟動全區成長型商標品牌防御性保護行動,確保工作端口前移,提前介入指導,進一步做優品牌商標和特色產業。“我們還將建立南潯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一體化協同平臺,構建由區人民法院、檢察院、知識產權局等部門組成的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服務網絡,開展聯動執法和專項維權行動。”施宛莎說,南潯區將進一步完善事先防御系統,通過擴充“成長性商標品牌保護庫”、開展知識產權實時監測等舉措,全方位構筑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要想重揚這些名特產品美名,即使我們能成功注冊地理標志商標,也還遠遠不夠,還需要引領本土特色農產品向商品化、標準化、品牌化方向發展,發揮地理標志產品的價格優勢、品質優勢,以此輻射帶動全區特色農業加速發展,助力農業增效、農村增綠、農民增收。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保護這些名特產品。”施宛莎說。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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