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新企業辦理對目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常見問題分析的基礎上,就企業關注點較多的問題進行集中解答,供大家在實際工作中參考:
1、我公司2020年9月成立,北京高新企業辦理從時間上看,2021年可以認定高新企業技術企業嗎?
回答:不能。《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依甘肅省目前的政策,每年高新企業認定時間大概在6月和8月兩批次,也就是說在2020年8月之前成立的企業有可能趕上第二批次申報時間,具體時間以認定當年甘肅省科技廳網站公布的通知為準。
2、分公司、子公司可以報高新企業嗎?
回答:分公司不行,子公司可以。因為分公司沒有資格單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資格,但是可以與總公司共同享受稅收優惠。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因此只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要求,就可以單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且成功認定后同樣能享受到稅收優惠。
3、我公司有專利,就一定可以報高新企業嗎?
回答:不一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而且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Ⅱ類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使用一次。即***次認定高新企業時已使用過的知識產權,下次高新企業認定不能再次使用。
注:知識產權可以是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
4、我公司成立***年,在財務方面應注意什么方面?
回答:公司成立***年,財務帳上需要保持有一定的收入(不要為零)。賬簿設置需要有研發費用,保持研發費用占比達到相應的指標。同時,賬簿數據保持和納稅申報表的統一。
注: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和與同期銷售收入總和的比例***近一年不低于5%(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不低于4%(銷售收入在 5,000萬元至2億元(含))和不低于 3%(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如果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就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5、高新企業申報中的科技人員指的是?
回答: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 183 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是指對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的產品(服務)。《技術領域》包括八大領域,我們日后再來詳細說明。
2、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了解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我們也就明白了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定義: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與技術性收入之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于《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其中,技術性收入包括:技術轉讓收入、技術服務收入、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2)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咨詢與市場評估、工程技術項目設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3、總收入: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收入總額與不征稅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
4、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同期總收入的北京高新企業辦理比值。《辦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必須滿足“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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