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一般來說授權需要相關部門受理發明人所進行的專利申請,然后在對其進行初審,初審之后會對申請人員公布相關的獲批名單,然后進入實審階段,最后在進行相關授權。那么,發明專利授權程序?接下來由知春路網帶您了解相關內容。
發明專利申請需要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應當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頒發專利證書,并同時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予以登記和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專利局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的同時,應當發出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
發明專利的申請流程是:
1、申請人提供原始技術資料和個人(單位)信息;
2、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撰寫一份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專利申請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檢索
3、向國家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申請文件,取得專利申請號,并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費用;
4、進入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于申請日起的18個月后,將在專利公報和網站上公開該發明專利申請;根據申請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請日起的15個月內隨時要求提前公開;
5、進入實質審查(實審)階段: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可隨時向專利局提起實審,也可以在該專利申請公開后提起實審,提起實審須按規定交納專利實審費用;
6、經實質審查,該專利符合發明的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授予專利權,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維持費、當年年費、印刷費、證書工本費,取得發明專利證書;授權的發明專利將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發明專利申請的的優先權,則應當提供在先申請的相關情況。
《專利法》是專門用來調整專利有關的法律關系的規范,在《專利法》中沒有明確的說明專利發明人的人數問題,根據“法不禁止則自由”的原則,在民法領域,一般認為在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做出的行為都是法律允許的。所以,專利發明人的人數是沒有限制的。
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試驗員、描圖員、機械加工人員等,均不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其中,發明人是指發明的完成人;設計人是指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完成人。
(1)發明人或設計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集體或課題組。發明創造是智力勞動的結果。發明創造活動是一種事實行為,不受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因此,無論從事發明創造的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發明創造,就應認定為發明人或設計人。
(2)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包括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和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兩類。非職專利權務發明創造,是指既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也沒有主要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對于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3)如果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共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
以上就是關于發明專利授權程序的相關內容,即使通過初審又有可能在實審階段被打回。一般來說進入初審階段相關部門就會對專利申請進行相關的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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