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有幾檔?
首先,我國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采取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所得稅繳納征收標準檔次如下:
即:6萬元以下不繳納個稅;
6萬~9.6萬元,適用3%個稅;
9.6~20.4萬元,適用10%個稅;
20.4萬~36萬元,適用20%的個稅;
36萬~48萬元,適用25%的個稅;
48萬~60萬元,適用30%的個稅;
60萬~102元,適用35%的個稅;
102萬以上,適用45%的個稅。
當然,個稅也是有稅前專項扣除的。主要有:
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年1.2萬;
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年0.48萬;
大病醫療:每年限額8萬元;
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年1.2萬;
房租:每月800-1500元,區分大小城市。
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年2.4萬。
當然不是所有人,是要夫妻和子女共同分攤這個標準的。
其次,起征點高不高呢?從目前我國職工收入水平來看:2020年度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7379元。由此測算,即使扣除扣除項,也基本均達到了納稅范疇,所以從提高公民納稅意識的角度來講,起征點不高,但也在合理范疇。
但真正納稅是要看扣除項的導向,現在的扣除項包括了個人支出部分,也包括了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但唯獨缺失了子女撫養這個家庭支出的大項,而這項內容恰恰就是目前制約生育率的非常重要的內容。所以,個人認為,與其提高個稅起征點,不如增加對年輕人養育子女的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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