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專利
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相關部門或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
什么是版權
版權也稱“著作權”,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①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②保護作品的完整性;③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④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⑤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復制、播放、展覽、攝制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⑥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
專利和版權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權利客體范疇不同
著作權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專利權保護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著作權客體較專利權廣泛的多。
2.保護權前提不同
專利法規定,專利權必須有“不屬于現有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該具有明顯區別”的特點,因此,產品外觀設計專利必須有獨一無二的首創性。而著作權在作品完成后就自動產生,只要該作品為獨創的(不論是否發表,或與已發表的作品是否相似),就能獲得相應的著作權利。
3.保護區域不同
專利遵循的是地域性保護原則,在我國申請的外觀專利只能在大陸受到保護(不含港澳臺及國外),想要在港澳臺及境外獲得保護,就必須在對應地區進行申請。而著作權在作品完成后自動獲得,不必辦理相應手續,就能獲得相應地區的保護。
4.權利的內容不同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廣播權等。相比之下,專利權的內容簡單,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方式復雜。
5.權利受保護的期限不同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在一般的情況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保護期限較長,公民的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50年未發表的,不受保護;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5年,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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