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從價和從租計征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另一種是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為計稅依據(具體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余值×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計稅依據有:
①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稅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包括貨幣收人和實物收入);
其公式為: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12%
②以勞務或其他形式為報酬抵付房租收人的,應當根據“當地同類房產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額從租計征;
其公式為: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12%
③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
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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