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注冊商標成功后的有效期是十年,過期后申請人若想繼續使用商標就得去商標局辦理續展。很多企業都會因為耽誤了續展時間導致商標無效,再想重新申請,成功率就變成了未知數,所以代理機構一定要及時告知企業的商標續展時間,并提醒企業及時辦理,這是一個負責人的代理人基本的義務。那商標續展申請步驟及期限是多少?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吧。
1、準備商標續展材料。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2、提交商標申請資料。
申請人將商標續展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后,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3、繳納注冊商標續展費用。
一份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2000。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500的延遲費。
《商標法》第40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1、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商標使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商標續展注冊;
2、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3、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4、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注銷后的商標,他人再使用就不再構成商標侵權;
5、商標局對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審查后,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注冊證,原商標注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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