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日前,市市場監管委、市知識產權局結合天津實際,制定《天津市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
方案指出,要增強保護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大力宣傳和普及奧林匹克標志保護,同時,堅持把日常監管和專項治理緊密結合,嚴厲打擊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行為。
方案明確,未經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國際奧委會或國際殘奧委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經許可的合法使用人,應當嚴格按照許可范圍、許可時限規范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各區市場監管局要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加強對奧林匹克標志和殘奧會有關標志的保護,在加強宣傳教育的基礎上,全面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商品生產、銷售環節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食品飲料、文體用品、服裝鞋帽、冰雪裝備器材等商品,防范未經授權將奧林匹克標志作為商品包裝、裝潢或者商標使用,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及時處置。
方案要求,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整合執法力量,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商品的檢查。同時,加強與京、冀地區協同合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的成功舉辦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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