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一起電氣領域商標侵權案。福州開必吉貿易有限公司委托生產并銷售的“鑫開必吉”金屬電氣導管涉嫌侵犯福州安恒貿易有限公司所擁有的“開必吉”注冊商標專用權,被罰款16萬元。
2021年7月2日,福州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根據舉報前往福州開必吉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場所檢查,發現其經營的金屬電氣導管外觀有“鑫開必吉”字樣。經查,該產品涉嫌侵犯福州安恒貿易有限公司“開必吉”注冊商標專用權,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遂于當日予以立案調查,并扣押涉嫌侵權的金屬電氣導管6030根。
經查,福州開必吉貿易有限公司委托生產并銷售的金屬電氣導管外觀標有“鑫開必吉”字樣,完整包含商標權利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引證商標文字“開必吉”,且未形成明顯有別的其他含義,已構成使用于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且當事人還通過將“鑫”字模糊、圖形化處理,突出顯示“開必吉”商標。福州開必吉貿易有限公司侵權商品的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為45491.8元。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認為,福州開必吉貿易有限公司銷售商標侵權商品的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三)項所述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同時,福州開必吉貿易有限公司的企業名稱完整包含了他人注冊商標“開必吉”,易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已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四)項所述的不正當競爭行為。9月26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公司處罰如下沒收侵權金屬電氣導管6030根、罰款16萬元;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該公司及時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打擊電氣領域商標侵權行為,展現了市場監管部門保護知識產權、震懾侵權行為的堅定決心和不懈努力,同時也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優質營商環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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