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門市印發《江門市知識產權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扶持項目范圍包括普惠性知識產權資助、競爭性知識產權項目補助和國家、廣東省知識產權項目嘉獎三大類。
《辦法》的扶持對象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扶持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其中,以本市地址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資助0.15萬元;以本市地址申請的PCT專利進入國家階段,并以本市地址獲得發明類專利授權的,對獲得授權的單位,每件資助1萬元;對獲得授權的個人,每件資助0.3萬元;同一PCT專利最多可獲2次授權資助。境外注冊商標每件資助0.3萬元。成功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每件資助20萬元。成功注冊證明商標(非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每件資助10萬元。成功注冊集體商標的,每件資助3萬元。
《辦法》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費用資助、知識產權保險資助、知識產權證券化資助、專利維權資助等部分都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銀行貸款利息資助部分,按照企業申請單筆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貼息資助。對具有創新性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按其實際發行金額的2%給予發行主體資助,單個發行主體每年最高可獲300萬元。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按其實際融資金額2%的年利率給予資助,每筆融資資助期限最長3年,單個企業每年獲得最高資助額為100萬元。
競爭性知識產權項目補助部分,擇優選擇江門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3萬元,擇優選擇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擇優選擇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擇優選擇知識產權海外護航項目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
對于獲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單位的,每家獎勵20萬元;獲國家知識產權優勢單位、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單位的,每家獎勵10萬元。
《辦法》自2021年8月23日起施行。(來源:江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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