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的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注冊地址在本市;
2.依法經營,近2年無違法記錄,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懲戒對象;
3.申請人應符合《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管理辦法》規定的支持范圍,為本市單項冠軍企業或重點領域中小微企業;
4.申請人申報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的投保專利應符合《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管理辦法》第三章規定的支持范圍;
5.申請人應已完成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產品的申購,并與試點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
6.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以及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基金支持的企業。
各相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管理辦法》(京知局〔2019〕335號)和《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指南》的規定,現就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申報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的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注冊地址在本市;
2.依法經營,近2年無違法記錄,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懲戒對象;
3.申請人應符合《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管理辦法》規定的支持范圍,為本市單項冠軍企業或重點領域中小微企業;
4.申請人申報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的投保專利應符合《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管理辦法》第三章規定的支持范圍;
5.申請人應已完成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產品的申購,并與試點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
6.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北京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以及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基金支持的企業。
(一)單項冠軍企業保費補貼標準為:
1.試點工作期間,首次申報按照保費標準給予100%補貼,第二次申報按照保費標準給予80%補貼。
2.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符合標準的外資隱形冠軍企業獲得的保費補貼不超過50萬元;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企業獲得的保費補貼不超過30萬元;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獲得的保費補貼不超過20萬元。
(二)重點領域中小微企業保費補貼標準為:
1.試點工作期間,首次申報按照保費標準給予100%補貼,第二次申報按照保費標準給予90%補貼。
2.每家企業獲得的保費補貼不超過20萬元。
1.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采取現場申報方式。
2.企業與試點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后,可以自行申報保費補貼,也可以委托保險公司申報。
3.每個申報周期內,申請人僅能申報一次。
申報保費補貼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申請表;
2.投保專利信息匯總表;
3.專利保險投保單和保單復印件;
4.共有權人或許可人聲明;
5.如委托試點保險公司代為申報的,應提交代為申領同意書。
以上紙件材料除第3項保單復印件外均需加蓋申請人公章(保單復印件僅加蓋保險公司公章),以A4幅面按照順序沿左側裝訂成冊(一式一份)。文件應整潔、清晰,并提供相關材料原件以備核查。
1.現場申報時間:2021年8月9日—8月17日,工作日09:00至11:3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受理部門將根據申報情況,分批進行材料審核及補貼發放。
3.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修改并重新提交,未在5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4.本年度每批次保費補貼項目名單確定后,通過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網站和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中心網站進行公示。
5.項目經公示無異議后,每批次保費補貼領款通知通過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網站和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中心網站發布。
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中心
(海淀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209室)
聯系人:劉暢、孟蕊
聯系電話:82356446-852
電子郵箱:cujinzhongxin@zscqj.beijing.gov.cn
附件1.申報書膠裝統一封面
附件2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申請表(
附件3投保專利信息匯總表
附件4共有權人或許可人聲明
附件5代為申領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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